七塔禅寺第一届民主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七塔禅寺 2026/09/03

2026年9月1日下午,七塔禅寺第一届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民管会”)第十一次会议在禅学堂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民管会主任可祥法师主持,民管会及监事会成员,常住执事代表参加、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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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江泽民同志诞辰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传达学习了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海外交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国佛教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长(扩大)会议精神及鄞州区佛教协会第七届七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宁波市七塔禅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和《宁波市七塔禅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制度》,以及大额采购支出、宁波市鄞州区栖心图书馆借书卡押金退还事宜;表决通过了民管会、监事会部分成员调整事项,同意免去定如法师、常怀法师民管会委员职务,并因原监事会主任万清法师离寺辞任,经民主协商与集体研究,与会成员一致同意推选常怀法师担任监事会主任。

会议指出,此次章程制度的修订是推进本寺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重点对民管会和监事会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成员职责、履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使各项制度更加具体清晰。同时,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在日常监督方面的职能定位,确保民主决策有据可依、民主管理有章可循、民主监督有力有效,为寺院健康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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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祥法师结合会议审议事项,对民管会后续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发护持三宝之心,夯实制度建设之根基;二是发惜福培福之心,善用十方善信之净资;三是发广结善缘之心,依法依规做好栖心图书馆借书卡押金退还工作;四是发和合共住之心,共筑常住发展之基。法师指出,会议议定事项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民管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要依照会议决议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体成员要常怀敬畏之心与责任之心,以实际行动共同护持清净道场,推动寺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文字:常怀 图片:秦佩锜 编辑:一审一校 | 王涵琳 二审二校 | 秦佩锜 三审三校 | 张陈慧